【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务、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水产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水资源、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泊、水库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方案。
(三)负责制定水务管理有关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负责组织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负责县区域内的水务事项。
(五)负责全县的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工作,。
(六)负责拟订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水务有关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水务行业国有水务资产,监督和指导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负责全县水务工程管理,监督实施水务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
(八)负责编制审查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转报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县管河流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县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城市防洪工作。
(九)负责全县水利工作,制定水利发展规划;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制定和实施。
(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水土保持发展规划,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实施渔业环境保护;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水产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调解重大渔事纠纷,查处渔政案件,指导渔船、渔港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地方电站、电网建设管理,实施技术和安全监督;组织规划、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
(十三)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统一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十四)负责水务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及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务行业职工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县境内已开发的水电站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十六)承担省政府、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取水许可证;3、采砂许可证;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5、水电站工程质量监督;6、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开工文件;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9、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0、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证;11、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12、水生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13、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14、渔业船舶船员证;15、渔业船舶登记证;16、渔业资源及其栖息环境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方案报告;17、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18、占用渔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19、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20、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21、利用水利工程水资源开展经营活动审批。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冕宁县水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目标管理,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来信来访,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局内外关系,负责行业科技情报的收集和整理。组织机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工程项目资金组织,汇总上报和会计档案的资料管理。
(二)、水政水资源股(挂监察大队牌子):拟定行业法制建设规划,制定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实施方案;实施行业行政和水务综合执法监督工作;调解水事纠纷,承办本部门水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教育工作;编制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的供求分析;组织水功能区的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划定及管理;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监测全县水域的水量、水质、监督全县水源保护;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对河道排污口的设计方案进行会审;负责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负责编制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规划方案,组织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节水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水利站:负责组织开展水务(水利)行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转报、组织实施及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渠道配套和整治,旱山村建设,病险水库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水毁修复,农村抗旱,乡镇供水及农业节约用水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务(水利)行业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的监督检查;负责农村水务(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四)、水产渔政站:负责全县水产渔政工作。制定全县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代政府拟订全县水产工作政策,指导全县的渔业生产技术管理;负责水产资源及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监管,负责污水处理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监管;调解重大渔事纠纷,协助处理渔政案件。
(五)、农电所:制定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强化地方电力安全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地方电力技术监督;组织农村电气化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审查与验收;规划和审查地方水电站的配套、改造、建设项目;对乡镇电站发供电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指导,积极推进地方电力实现管理现代化;指导全县地方水电站多种经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地方电力安全监管工作。
(六)、勘测设计队: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务(水利)行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供排水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县管流域和区域综合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全县农村水利发展规划。
(七)、冕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派驻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县政府的决定,命令;制定全县城市防洪和主要河流防洪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制定全县安全度汛应急工程和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并督促完成;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运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防汛通讯和预警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县洪涝灾害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负责全县主要河流管理范围,保证水位、警戒水位的划定;负责对县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负责河道管护,拟定清障计划并督促实施。
(八)、冕宁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县政府派驻机构):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参与县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会审;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和审批工作;负责县级管辖范围内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组织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评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地址】:四川省冕宁县城厢镇人民路357号
【电话】:672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