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工作。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审核乡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对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规划调整进行初审。
? ??(四)负责规范我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争议;指导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 ?(五)负责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我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实施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州政府审批的我县各类用地的审核、上报工作。
? ?(六)负责提供我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执行国家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我县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工作,落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 ?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 (九)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初审、转报和县级采矿权登记管理。依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效保护实施管理和监督;依法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
? ? (十)实施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的实施,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上报管理工作。
?? (十一)承担冕宁县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监督实施我县地质灾害年度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相关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并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指导、监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 (十二)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实施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参与我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 ?(十三)负责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有关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 ?(十四)承办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属于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
? ?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冕宁县国土资源局设了8个内设机构和1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内设机构有: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工作;承担机关效能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综合目标考核和政务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考核、奖惩等工作;承办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资金监督管理股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的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承担国家、省、州和县财政安排有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机关财务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财务工作,规范各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查处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
(三)国土资源规划保护股
编制实施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资源调查评价、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涉及国土资源领域问题的研究;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法规,组织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指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四)土地利用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集体土地占用的法规和有关政策;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集体土地占用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报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州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批后实施的补偿安置和监督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年度供地计划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和转让行为;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县本级土地登记的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转让、收回、改变用途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地籍管理股
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负责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依法按权限承担权属纠纷调查处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和土地等级评定与监测;审核土地评估等中介机构执业资格标准和资质;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股
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制度,依法进行探矿权设立、变更、延续的调查初审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依法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评审、认定和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指导矿山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数据库;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初审工作。依法进行采矿许可证的发放、转让、变更、延续、注销和矿产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变更、延续、注销审批登记与公告,并予年验;承担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依法调解重大矿权争议、纠纷;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提高重点矿山的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负责我县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工作;承担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权使用费的征收,配合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监察股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局和直属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组织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组织搞好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典型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和上级领导直接交办的案件,指导各直属单位依法按程序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规范案件卷宗归档工作;协调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矿业权属纠纷。研究分析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八)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受理和办理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本部门的授权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有:
(一)冕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宣传贯彻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受委托按权限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等进行监督;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土地、矿产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调处土地、矿业权纠纷;依法对土地和矿产市场实施监督和检查;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冕宁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县域内地质灾害的调查、巡查、排查、知识培训和防治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编制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指导乡(镇)及工矿企业、学校等编制乡(镇)及本单位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联合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预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监督指导乡(镇)、工矿企业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编制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年班、月报、通报和公告,执行突发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督促项目业主按规定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协调、监督、指导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征收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三)冕宁县矿产品运销检查监控站
对我县稀土、钼矿、萤石等矿产品运销市场管理;协助税务部门征收各采矿企业销售矿产品的税款;协助经济(商务)局收各采矿企业运输矿产品出境的价格调节基金;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
(四)冕宁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
接受委托实施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等交易;积极完善功能,为土地、矿产交易、洽谈、招商、展销等交易活动的拍卖、招标、挂牌出让提供场地;及时公布和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储存、发布土地交易行情、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土地市场管理规则、土地利用投资方向咨询等服务;健全交易管理制度,加强机构人员的管理。
(五)冕宁县城关国土资源所、冕宁县巨龙国土资源所、冕宁县泸沽国土资源所、冕宁县漫水湾国土资源所、冕宁县大桥国土资源所、冕宁县里庄国土资源所、冕宁县锦屏国土资源所(共7个国土所):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土、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实施巡查监督,依法保护耕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
3、负责受理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核实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案件。????????
4、负责参与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划和登记的用途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情况。
5、负责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开展日常地籍管理及基础工作。??????????????????????????????????
6、负责按权限开展土地和矿业权纠纷的调查、取证、调解和处理等工作。?????
7、负责协助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稳定耕地面积。??????????????
8、负责巡查、监测和报告地质灾害。???????
9、负责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城厢镇长征东路27号
【电话】:0834-672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