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18年06月14日 冕宁县公安局
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保障服务冕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冕宁县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冕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聘65名(男性59名,女性6名)。 1.文职辅警5名,男性3名,女性2名。 2.技术类辅警5名,男性5名。 3.交通管理类辅警5名,男性5名。 4.执法勤务类辅警50名,男性46名,女性4名。 二、招聘对象 1.报考文职辅警、技术类辅警、交通管理类辅警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报考执法勤务类辅警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20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身高要求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 7.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8.报考技术类辅警限公安刑事技术类专业和计算机专业。 9.优先入职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曾因违法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包括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以及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警务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统一到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至22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免冠一寸照二张、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能证明本人具备特殊技能的证书、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含身高)。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加分: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总成绩加2分,荣获嘉奖总成绩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总成绩加3分,荣立二等功的总成绩加5分; 2.警察院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荣立三等功的总成绩加3分,荣立二等功的总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环节。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十九大报告相关内容》以及《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应达到3:1,若达不到比例,经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削减或取消招考名额。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能测试。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 测评标准:男子1000米跑成绩≤4'25"合格;女子800米跑成绩≤4'20"合格。立定跳远男子2.25米合格;女子1.66米合格。 六、体检、考察 体能测试后,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冕宁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冕宁县公安局进行3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公告由冕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冕宁县公安局政工室:67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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