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州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布署。8月25日,冕宁县依法对泸沽镇辖区内违搭违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此次拆违行动由县政府统一指挥,成立工作指挥部,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泸沽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体局、川安电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职责协同开展相关工作,参与人数共100余人。 据了解,本次拆除范围包括泸沽镇高速公路两侧王家祠村、五一村、安宁村、西北社区范围内无审批手续乱修滥建的建(构)筑物,共107户。截止28日,已对西北社区范围内无审批手续乱修滥建的31户建筑物进行拆除。 据悉,连日来,漫水湾、后山、曹古等乡(镇)也依法相继开展“双违”建筑拆除。截至8月29日,漫水湾镇已强拆“双违”6户420平方米;拆除蓝色彩钢瓦4户450平方米;改造彩钢瓦4户2000平方米。后山镇共拆除“双违”47户、1926平方米,更换49户、5634平方米。沙坝镇拆除139户,面积4693平方米,改造186户,面积14312平方米。泽远乡拆除98户,面积5247平方米,改造40户2470平方米。曹古乡已经拆除41户,4711平方米,正在拆除中的3户,445平方米。拖乌乡共拆除搭建彩钢瓦棚11个、拆除违章搭建加水站6个、拆除违章搭建围墙6堵、清运建筑垃圾6吨、生活垃圾10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