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信20170825003 |
凉山州冕宁县隆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喷漆、焊接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噪声严重扰民问题 |
凉山州 |
噪声、大气 |
一、基本情况 冕宁县隆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汽车装饰装修、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保险代理等,冕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核定的经营许可为二类(小型车)维修企业。 二、现场调查情况 该厂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和敲补,县环境监测站对修理厂进行了噪声现场检测,两个监测点的噪声检测值均未超过标准(昼间60分贝)。储气罐(容量1立方米)每隔30秒左右要排气一次,排气时瞬间噪声超过70分贝,噪声超过标准。 该厂气体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喷漆、烤漆车间和焊接,喷漆和烤漆全过程均在密闭的烤漆房内操作,废气通过3层过滤棉处理引入排气筒经水池喷淋后排放。焊接设备为二氧化碳半自动焊机,型号:FF-4200122,有合格证。喷漆、烤漆车间和焊接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待第三方检测出报告。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8月26日,由储气罐生产企业技术人员对储气罐进行调试,调试后排气时已无瞬时爆气声。责令修理厂将敲补车间搬离居民区。向修理厂发出《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限期整改决定书》和《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停业整改,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喷漆、烤漆车间和焊接废气排放进行监测,9月18日前完成,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处理。(责任单位:冕宁县环保局、交通局,责任人:马光明(环保局局长)、李建(交通局局长) (二)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按国家标准抓好维修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对在商住混合区、距居民较近的维修企业,加强隔音降噪措施;严禁在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敲击和喷漆等维修作业。(责任单位:冕宁县环保局、交通局,责任人:马光明(环保局局长)、李建(交通局局长) 二、回访情况 因转办的投诉材料中无举报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对举报人开展案件办理结果回访调查,故采取走访周边群众的方式进行回访。2017年8月27日对12 名周边群众代表进行回访,均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