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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18114 |
冕宁县复兴镇中心村谭光洪修建稀土洗选厂,私挖乱采、疯狂采砂,破坏生态、污染水源、污染土壤等问题 |
凉山州冕宁县复兴镇 |
生态 |
一、基本情况 涉信访举报的企业为冕宁县巨龙砂石场和凉山州鸿硕矿业有限公司,均位于冕宁县复兴镇中心村四组,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 巨龙砂石场主要从事砂石开采、经营、销售,曾办理采砂许可证,有效期止于2014年4月,业务主要是利用稀土尾砂洗选加工重晶石。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巨龙砂石场的问题:采砂许可证于2014年4月到期后,已按县水务局要求停止开采砂石并自行拆除采砂设备。但该砂石场在开采期间,存在不规范开采、乱采行为,对河道造成一定程度破坏。经现场核实,该砂场现已无任何砂石开采设备。 (二)凉山州鸿硕矿业有限公司的问题:虽已停止生产,但稀土尾砂随意堆放,无任何防尘、防渗措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巨龙砂石场采砂破坏河道的问题,今年我县已结合“河长制”工作将该砂场采砂河段纳入整治范围,采取了回填、疏浚、平整等措施规整修复河道。责成县水务局加强河道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冕宁县水务局,责任人:王评)。 (二)责成复兴镇政府督促凉山州鸿硕矿业有限公司在8月31日前自行拆除所有非法生产设备和违法违规建筑(责任单位:冕宁县复兴镇政府,责任人:甘泉);同时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督促该公司在15日内恢复土地面貌(责任单位:冕宁县国土资源局、冕宁县水务局,责任人:王波、王评)。 (三)因土壤监测周期为1个月左右,责成县农牧局立即对凉山州鸿硕矿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土壤取样送检。取得结果后,若土壤确已被污染,随即制定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冕宁县农牧局,责任人:刘勇)。 (四)责成县国土资源局督促凉山州鸿硕矿业有限公司在15日内妥善处置好堆放的原材料,规范堆放,采取有效的防尘、防渗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对该公司非法生产的重晶石产品,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在30日内依法处置(责任单位:冕宁县国土资源局,责任人:王波)。 (五)对国土、环保、水务、复兴镇等部门在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县纪委牵头启动问责程序。 二、回访情况 因转办的投诉材料中无举报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对举报人开展案件办理结果回访调查,故采取走访周边群众的方式进行回访。2017年8月21日,由冕宁县复兴镇人民政府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共有19名群众代表接受回访,均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党内警告处分1人; 免职1人; 诫勉3人; 通报批评3人; 警告处分并免职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