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专题专栏 > 生态冕宁 > 案件公开

冕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省、州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回访核查情况一览表


来源:冕宁县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7年08月22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序号

投诉对象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是否属实

污染类型

回访核查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青纳乡鱼洞河新大采矿厂

2014年10月反映冕宁县青纳乡鱼洞河新大采矿厂将选矿尾矿,选矿废水排入雅砻江,水质受到污染。

属实

2017年8月16日,由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和青纳乡人民政府到现场实地走访该企业,经现场实地核查,证实:1、该企业被举报的问题已整改。2、该企业2013年停产至今无生产痕迹,洗选设备已严重绣化,不具备生产条件。

由于该企业早已停产。1、责令企业法人,如果要重新开工生产,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达到环评、安评等要求。2、由青纳乡政府做好日常巡查,并由环保、安监部门做好监督,确保该企业不发生无手续生产。

  2

冕宁县冶勒乡有色金属选矿厂

2015年6月反映:冶勒乡附近一家无名选矿厂产生的工业废水排入了冶勒河进入南桠河,其排污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属实

2017年8月17日,由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和冶勒乡人民政府到现场实地走访该企业,并经现场实地核查,证实:1、该企业被举报的问题确已整改,沉淀池内的泥沙已清理干净;2、该企业自2009年停产至今确无生产痕迹,洗选设备已严重绣化,不具备生产条件。

由于该企业早已停产。1、责令企业法人,如果要重新开工生产,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达到环评、安评等要求。2、由冶勒乡政府做好日常巡查,并由环保、安监部门做好监督,确保该企业不发生无手续生产。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冕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部门: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冕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蜀ICP备0500518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010200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