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县(市)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凉编委﹝2017﹞87号要求,将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作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职责的补充,具体内容明确如下: 县环保局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各自范围内对本行业领域的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无行业监管职责的政府其他部门,党委部门、群团组织和政法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积极支持和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增强本部门环境保护意识。 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