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高百岁老人高龄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7〕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州惠老政策,经州政府同意,现就提高百岁老人高龄生活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方案 从2017年1月1日起,凉山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二、资金来源 各县市要将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州级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资金由州老龄办统一报州财政预算解决。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要做好高龄生活补贴发放的预算、登记、审批、公示、复核、统计、注销和核发等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州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