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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收费标准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10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事项名称

学前教育

事项收费

公办幼儿园收费按县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冕发改价格〔2012〕110号)。县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保教费850元/生.期,其余收费为代管费,按期给家长结算,多退少补。学前教育费用减免标准为300元/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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