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水质状况描述:Ⅰ类—Ⅱ类优;Ⅲ类良好;Ⅳ类轻度污染;Ⅴ类中度污染;劣Ⅴ类重度污染。 2、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DO)、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高锰酸盐指数(CODMn)、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铜(Cu)、铅(Pb)、锌(Zn)、镉(Cd)、氟化物(F-)、汞(Hg)、砷(As)、硒(Se)、铬(六价)(Cr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挥发酚(Ar-OH)、石油类、氰化物、硫化物(S2-)、总氮(TN),共23项因子。 3、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 号)。其中水温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总氮不参与评价。 4、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