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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对象认定、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等情况的说明


来源: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时间:2017年08月31日 10:49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依据: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做好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6〕376号)和《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紧急通知》(川脱贫办发〔2016〕11号)。

  二、改造对象的认定过程:

  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危房。

  改造对象的认定程序:

  1、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低保领取证、优抚金领取证、贫困农户手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导议的,应及时予以协调,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导则》,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民政、扶贫移民等部门,进行部门联审。不符合复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民政、扶贫移民等部门接到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求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三、改造补助资金的分配:

  2017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分布在全县28个乡镇,共2117户,其中新建998户,改建1119户。新建998户和改建中的加固并修缮1039户,每户补助资金2万元。改建中的加固或修缮80户,每户补助资金0.75万元,共需投入4134万元。目前已到账1300万元,已按各乡镇改造资金投资总额的31%分配到各乡镇。

  四、改造结果:

  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2117户中新建998户已全部动工,其中:竣工76户,屋面施工166户,主体施工491户,地基基础施工265户。

  改建的1119户,由于前期没有切合实际的改建方案,后经我局积极向州局汇报,州局于2017年6月组织四川省建筑设计总院专家来冕宁县实地考察,收集基础信息,针对冕宁县不同结构类型农村危房出具改建方案,省上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了两套改建方案,待县委政府研究确定具体方案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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