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1月30日,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99188万元,占计划的95.0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632万元,增长14.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4870万元,占预算的90.5%,同比增加7714万元,增长13.5%;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21935万元,占计划的111%,同比增加1320万元,增长6.4%,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12383万元,占计划的96.1%,同比增加3590万元,增长40.8%。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6464万元,占预算变动数的84.4%,同比减少31105万元,减少13.7%。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82万元,占预算的89.8%;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47万元,占预算26.5%。
预算执行的特点:
1.财政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但未达到序时进度;2017年一至十一月,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714万元,增长13.5%,差序时进度0.01个百分点,与较去年同期相比进度减慢2.2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697万元,增长20.5%,快于序时进度6.9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84%,较去年高于去年同期比重4个百分点,表明经济形势向好,非税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7万元,同比增长0.1%,差序时进度15.77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进度减缓11.7个百分点。
2.财政支出拨付进度加快,资金保障有力。从规模看,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6464万元,占预算变动数的84.4%。本月执行中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教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因科目调整,从而支出减少;全县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商业服务业、国土海洋气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的支出增幅都呈上升态势,确保了民生、扶贫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