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0月31日,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91090万元,占计划的87.3%,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514万元,增长19%,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9130万元,占预算的82.4%,同比增加9747万元,增长19.7%;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19804万元,占计划的100.2%,同比增加1173万元,增长6.3%,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12156万元,占计划的94.4%,同比增加3594万元,增长42%。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6464万元,占预算变动数的84.4%,同比增加5546万元,增长2.9% 。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1万元,占预算的8.1%;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47万元,占预算26.5%。 预算执行的特点: 1.财政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但未达到序时进度;2017年一至十月,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747万元,增长19.7%,差序时进度0.93个百分点,与较去年同期相比进度加快2.3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554万元,增长22.8%,快于序时进度5.7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92%,较去年高于去年同期比重6.26个百分点,表明经济形势向好,非税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193万元,同比增长13.6%,差序时进度12.03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进度减缓1.2个百分点。 2.财政支出拨付进度加快,资金保障有力。从规模看,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6464万元,占预算变动数的84.4%,比去年增加5546万元;增长2.9%,高于序时进度1.1个百分点,本月执行中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因科目调整,相应追减指标,从而支出减少;全县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国土海洋气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的支出增幅都超过两位数,确保了民生、扶贫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