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为承办全县的失业保险征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再就业、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劳务输出等。 我局总编制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为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2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67.21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67.2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75.31万元(工资福利60.06万,商品服务9.07万,对家庭各个人6.18万),2、项目支出191.9万元,主要是失地农民失业救济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份、就业再就业县级配套经费、大学生创业补贴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经费、劳务输出工作经费。预算收支总额较2016年减少9.9%,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部份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办全县的失业保险征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再就业、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劳务输出及失地农民相关工作开支。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培训、交通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承办全县的失业保险征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再就业、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劳务输出及失地农民工作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44.0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及承办全县的失业保险征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再就业、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劳务输出、失地农民工作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四)事业单位医疗4.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五)住房公积金6.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用于正常的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