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通知


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年06月12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通知
冕府办发[2016]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川办函〔2016〕31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通知》(凉府办函〔2016〕132号)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机制不完善、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信息不及时等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县政府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各乡镇、部门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和义务。各乡镇、部门的办公室就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主动公开

  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信息,尤其要及时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要结合单位职责认真完善本单位公开目录,并严格按照目录公开相关信息。在公开动态信息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职责机构、行政权力事项等信息的更新。原则上,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要在24小时内公开,规范性文件要在3个工作日内公开,一般信息要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严格保密审查

  各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是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填报、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要严格 “初审”“复审”“审发”三审制度,严防涉密信息向社会公开。各乡镇、各部门未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制度的要尽快建立,已建立的要根据新的要求充实完善。

  四、建立源头认定机制

  行政机关在草拟公文,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单位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开属性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公开属性进行确定。严格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制度》(凉府办函〔2014〕14号)规定,不注明公开属性的,单位不纳入发文范围,政府办不纳入公文流转。严格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登记备案制度,对确认为不予公开的信息必须注明不予公开理由。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

  各乡镇、部门必须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和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制度。各单位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申请人,负责单位内部流转督办,负责依申请公开件的归档管理,负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通过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涉及本单位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自觉接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求监督

  各乡镇、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行答辩和举证义务,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要主动参与调解,妥善解决争议,避免矛盾激化。要自觉履行生效法律公文,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

  七、加强和规范统计报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要客观详实,杜绝凭空臆造。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目录系统公告和QQ工作群通知,严把时间节点,避免迟报漏报。

  八、强化公开载体建设

  各乡镇、部门要理顺单位内部工作职责,加强业务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填报公开。各乡镇、部门在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必须同步通过目录管理系统填报公开。

  九、加强监管和培训

  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填报系统实时监测各乡镇、部门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工作通报制度,把日常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开展交流研讨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化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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