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5〕150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凉府办发〔2015〕5号)要求,现就深化我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推进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政务工作实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是建设开放、透明、服务、廉洁政府的关键所在。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统筹部署,扎实推进。 二、明确分工,协调配合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我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详见附件1)。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自牵头负责工作,并按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促,抓好落实 各县市、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做好工作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各牵头部门于2015年7月15日前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2015年12月1日前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本通知与《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凉府办发〔2015〕5号)要求相同的,上报材料只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依法行政和政府部门绩效评价内容进行考核,州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检查。(联系方式:州政府办公大楼311室,电话:3235629)。 附件:1.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