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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森荣乡牦牛坪村萤石厂萤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来源:冕宁县牦牛村萤石厂 时间:2018年02月13日 09:09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冕宁县森荣乡牦牛坪村萤石厂萤石矿项目

  地理位置:冕宁县森荣乡

  建设内容:总投资约275.15万元,矿石年开采量1.5万吨,采取地下开采方式,平硐+斜坡道开拓,采矿工作面采用留矿采矿法,井下采用拖拉机运输,设计服务年限3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③噪声: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行驶噪声等;②废气:场地扬尘、运输扬尘、机械尾气;④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工程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⑤生态影响:施工过程开挖土石方破坏植被及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排土场淋滤水、生活污水和矿井涌水等;②噪声:机械噪声、运输噪声;③废气:地下开采废气、爆破废气、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废气等;④固体废物:主要是采矿废石、机械废油和生活垃圾等;⑤地表变形:地下开采可能带来的地表轻微变形。

  服务期环境影响因素:矿井工业场地等植被恢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全部沉淀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利用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于周围林地施肥。

  ②大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加强管理,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料,地下爆破采取湿法爆破;保持运输道路路面清洁、洒水降尘,限制车速等。

  ③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等敏感时段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④固体废物:施工弃渣堆放于临时废石场;建筑垃圾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回收利用;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

  ⑤生态影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治理新增水土流失。制定了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和监理制度。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的前提下,可在很大程度上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环境损失减低到最低的程度。施工结束后迹地恢复等措施控制新增水土流失,减少水土流失为宜。

  (2)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大气:地下采场、爆破废气采取喷雾洒水降尘、工作面通风排尘等措施;原矿、废石堆场扬尘通过洒水、“三防”措施可有效控制堆场扬尘,保持运输道路清洁等可有效控制运输扬尘。

  ②地表水:矿坑涌水、排土场淋滤水均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凿岩湿式喷雾、爆破后和装卸矿时喷雾洒水、排土场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回用于周边草灌、林灌。

  ③地下水:矿区处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以大气降水为主要充水水源,矿体及围岩裂隙不发育,透水性差,富水性弱,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同时,区内最低开采标高为+2979m,而当地低侵蚀基准面为+2500m,未来采区均位于区内最低侵蚀基准面地下水水位之上,因此,矿山开采对含水层产生影响和破坏的可能性小,对含水层影响和破环程度较轻。

  ④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交通噪声应加强管理,经过沿线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

  ⑤固体废物:开采废石堆放于排土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处理场统一处置。

  ⑥生态环境:加强矿区管理,规范开采操作;加强排土场渣土堆放、排水疏导,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⑦地表变形: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后期用于地下回填,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矿区地表产生严重变形。

  (3)服务期满后污染防治对策:

  服务期满后对于地下采空区进行回填,对工业广场、排土场等进行植被恢复。应进行封硐闭矿,杜绝人畜进入矿井的可能性。因此,能使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冕宁县森荣乡牦牛坪村萤石厂萤石矿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项目位于冕宁县牦牛坪村,为延续采矿项目,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选址适宜。项目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环境影响,只要按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加以治理和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冕宁县牦牛村萤石厂

  单位地址:冕宁县森荣乡牦牛坪

  联系人:耿斌先

  联系电话:1398201583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景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

  联系人:龚志莲

  电话:028-8318336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可能受到该建设项目影响或者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1)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您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和所持的态度(3)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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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冕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部门: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冕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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