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 > 便民服务 > 企业优惠扶持 > 常见问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来源:州国税局 时间:2017年06月05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问: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冕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部门: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冕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蜀ICP备0500518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3302000109